随着浙江某企业出口德国的一批5万多条轮胎在德国因产品中多环芳烃(PAHs)含量超标导致退运,中国电动工具被检测出过量的多环芳烃(PAHs)在德国海关被扣押,欧盟最具“杀伤力”的贸易技术壁垒REACh法规开始显现威力。
欧盟REACh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。其主要内容是通过建立一个全面的化学品生产、进口监管系统,对欧盟境内生产、使用中和在市场上销售的化学品进行监控管理,目的在于保护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不受到化学品的负面影响。在轮胎生产中常用的炭黑和加工油(包括芳烃油、石蜡油和环烷油)中含多环芳烃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(PAHs),在车辆高速行驶中,这种物质会随着轮胎的摩檫而释放出。其很容易被土壤吸收,具有致癌性和环境破坏性。在欧盟的REACh法规中,多环芳烃如苯并 (k)荧蒽(Benzo(k)fluoranthene),其索引号(EINECS)为601-036-00-5,EC编号205-916-6。定义为耐久性、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物质(PBT-substances),被归属于附表II的第二类致癌物。
2009年后,欧盟市场将禁止销售用芳烃加工油生产的轮胎。从宏观角度看,这项REACh法案的实施有助于推动我国出口轮胎产品进一步完善发展,通过注册的优势企业将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得到长足发展。但在近期内,该法案实施将对轮胎制造行业的进出口带来负面影响。据统计,国内轮胎产量的30%-40%用于出口,其出口主要集中在美国和欧盟,该法案的实施将延缓国内轮胎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步伐。各出口企业尽早行动起来,结合自身产品实际,积极应对:
1.积极寻找和开发低成本的芳烃油替代品。不含PAHS的芳香烃眼下在国内市场上很少,并且售价是前者的3倍。米其林准备在2010年前停止使用芳烃油。住友公司去年推出了一款新轮胎,用植物油代替了芳烃油。国内企业应通过配方调整来逐步减少芳烃油的使用量。
2.寻求橡胶助剂如(芳烃油)等上游产品的供应商的帮助。共同应对REACh注册。REACh法规中明确要求下游用户根据其供应商提供的信息,考虑所用化学品的安全性,并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。REACH官方文件中还提醒,下游用户应有效与供应商进行交流,获得安全资料表中的信息,核查安全资料表中是否涵盖了这些物质;也有权让供应商知晓他们的使用情况,并把使用情况及相关暴露设定也包含在化学品安全评估中。该文件还提出,允许主管部门对化学品在供应链中的使用情况进行观察,从而在必要的情况下,要求相关企业进一步提交信息并采取适当措施。
3.积极开展本企业的REACh预注册活动。轮胎属分阶段物质。REACh法案规定分阶段物质要进行预注册。预注册要求在REACh法规生效后的12个月至18个月之间完成。(即2008年6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1日止)。对制造商或进口商来说,预注册有好处,可以有个3到11年的出口期,即注册过渡期。没有进行预注册,则REACh法规规定不能享有过渡期的好处。在企业准备注册的过程中,可以继续制造或进口该物质。同时预注册可方便信息共享,避免重复研究,尤其是脊椎动物试验,从而减少企业成本。
4.共同参与REACH预注册的物质信息交流论坛(SIEF),参与联合注册,参与数据共享,减轻和分摊企业承担各种程序和测试的费用,降低企业成本。
(张家港检验检疫局 吴政宙 徐冬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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